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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物权善意取得研究

STUDY ON ACQUISITION IN GOOD FAITH OF OTHER PROPERTY RIGHT

纸书售价: 36.8 纸书定价:¥46.0 电子书售价: 18.4

内容简介

作者简介

目录

目录

导论
第一章 研究的学术背景与研究方法
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
一 关于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争议
二 关于他物权善意取得的争议
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和研究方法
一 研究的意义
二 研究方法
(一)价值分析方法
(二)实证研究方法
第二章 核心概念
第一节 物权
一 物权的立法定义
二 物权的学理定义
三 他物权
第二节 善意取得
一 方式或结果
二 公示的结果
上编 他物权善意取得总论
第三章 他物权概述
第一节 他物权的概念和特征
一 他物权的概念
二 他物权的特征
第二节 他物权的类型和性质
一 用益物权
二 担保物权
第三节 他物权制度的社会作用
一 用益物权制度的社会作用
二 担保物权制度的社会作用
第四章 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沿革
第一节 传统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
一 传统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
二 传统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
第二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
一 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
二 不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
第五章 他物权善意取得概述
第一节 保护交易安全的基本法律方法
一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
二 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制度
第二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定义
一 定义的理论前提
二 定义的两层含义
第六章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造机理
第一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立法体例
一 学界有关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观点
二 我国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体系的立法演变
三 我国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体系的理性状态
第二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
一 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
二 不动产及权利他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
(一)我国物权变动登记对抗制度的完善问题
1.国内外物权变动登记对抗主义的制度现状
2.我国物权变动登记对抗制度的不足
3.我国物权变动登记对抗制度的完善
(二)我国不动产及权利担保物权的变动模式
(三)不动产及权利他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机理
第三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前提
一 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前提
二 不动产及权利他物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前提
第四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一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启示
二 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公信力制度的启示
三 不动产及权利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(一)必须存在不动产及权利物权权属登记瑕疵
(二)必须有不动产他物权的登记名义人处分该登记财产的行为
(三)必须第三人主观为善意
(四)完成设定他物权的登记
四 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(一)必须是物的担保人对担保物没有处分权
(二)须主要基于法律行为并交易行为
(三)须第三人为善意
第五节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
一 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
二 对原权利人的法律效力
三 对无处分权人的法律效力
四 善意取得他物权的终局性问题
五 关于回首取得问题
下编 他物权善意取得分论
第七章 用益物权的善意取得
第一节 用益物权善意取得的可行性
一 用益物权客体的应然状态
二 用益物权变动模式的应然状态
三 用益物权善意取得的可行性分析
(一)用益物权设立型善意取得可行性分析
(二)用益物权流转型善意取得可行性分析
第二节 用益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一 须存在权属登记错误
(一)土地所有权权属登记错误
(二)用益物权权属登记错误
二 须存在登记名义人处分他人不动产权利的行为
三 须第三人主观为善意
四 须完成用益物权变动登记
第三节 用益物权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
一 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
二 对原权利人的效力
三 对无处分权人的效力
第四节 准用益物权的善意取得
一 准用益物权的由来
二 准用益物权的设立
三 准用益物权善意取得的可行性
第八章 抵押权的善意取得
第一节 抵押权善意取得概述
一 抵押权的概念
二 抵押权的类型
第二节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
一 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
二 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
第三节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与法理基础
一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
二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
第四节 无权抵押行为
一 无权抵押行为的内涵及法律特征
二 无权抵押行为的法律效力
(一)基于国内外立法例的分析
(二)基于现代民法学理论的分析
(三)基于社会效益的分析
第五节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
一 不动产及其权利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
(一)必须存在不动产物权权属登记瑕疵
(二)必须有不动产他物权的登记名义人处分该登记财产的行为
(三)必须第三人主观为善意
(四)完成设定抵押权的登记
二 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
(一)必须以担保债权为目的而设定抵押权
(二)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第三人设定抵押的行为应合法有效
(三)第三人主观上应为善意
(四)必须是抵押人对抵押物没有处分权
第六节 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
一 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
二 对原权利人的效力
三 对抵押物善意取得人的效力
四 对无处分权人的效力
第九章 质权的善意取得
第一节 质押权善意取得概述
一 质押合同的生效
二 质权的客体范围
三 质权善意取得的类型
四 质权善意取得的立法例
第二节 质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
一 货币质权善意取得可行性分析
二 非登记型权利质权善意取得可行性分析
三 登记型权利质权善意取得可行性分析
四 质权善意取得与责任转质的区别
第三节 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一 非登记型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二 登记型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
第四节 质权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
一 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
二 对原权利人的效力
三 对无处分权人的效力
四 关于先质后抵的问题
五 关于先抵后质的问题
第十章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
第一节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理论与立法现状
一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理论观点
二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
第二节 占有委托物留置权善意取得的可行性分析
一 基于社会效益的分析
二 基于无权处分的分析
三 基于留置权设定目的的分析
四 基于债权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分析
第三节 占有脱离物留置权善意取得的可行性分析
一 基于无权处分的分析
二 基于债权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分析
三 基于社会效益的分析
四 对占有脱离物留置权成立要件说的质疑
第四节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
一 留置物须为占有脱离物
二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债的关系
三 留置物与债须存在牵连关系
四 留置物已经现实地交付给了债权人
五 债权人主观为善意
第五节 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效力
一 对债权人的效力
二 对原权利人的效力
(一)请求债务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
(二)发生回首取得时,可以请求债权人直接返还原物
(三)所有人享有涤除权
三 其他担保物权人享有涤除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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