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社会的纠纷预防机制:以明清地缘社会为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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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陈会林责任编辑: 金泓出版时间: 2014-10-01ISBN: 978-7-5161-4657-6字数: 300千字浏览人数: 177次所属丛书: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学术文库
内容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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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论
一 研究的问题与思路
(一)研究的问题
(二)研究的思路
二 基本概念
(一)社会与地缘社会
1.社会
2.地缘社会的特征
(二)纠纷与纠纷预防
1.社会纠纷是人类生活方式多样性的表现形式
2.纠纷的预防
三 研究的原因与意义
(一)研究的原因
(二)研究的意义
1.为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,包括社会消极矛盾的预警与化解机制建设,提供优良传统资源
2.为健全民间自治机制和防治消极群体性纠纷,提供历史经验和本土资源
3.拓展民间社会研究,特别是乡村和社区解纷问题的研究领域,丰富中国法文化传统研究的内容
四 研究的方法与材料
(一)研究的方法
(二)研究所用的材料
1.乡治乡约法律文献
2.契约文书
3.州县档案
4.碑刻馆志
5.律典、圣谕
6.民俗方志
7.公牍、笔记、日用类书
8.族规家谱
第一章 传统中国对待社会纠纷的态度
第一节 和睦为善 纷争是恶
一 和而不争及其实质
(一)和而不争
(二)和谐第一,维权第二
二 官方对“讼害”的夸大宣传
三 官方对“无讼”理念的灌输
第二节 官民对民间纠纷的不同态度
一 “细故”:官方对民间纠纷的表达
二 “利害”:民间对民间纠纷的表达
第三节 高昂的诉讼成本与民间惧讼心态
一 高昂的诉讼成本
(一)经济成本
(二)道德成本
(三)身心痛苦
(四)旷时废业
二 民间的“惧讼”心态
第二章 传统中国预防社会纠纷的思路
第一节 富而教之
第二节 定分止争
第三节 虚心实腹
第三章 明清地缘社会及其可能遭遇的纠纷
第一节 明清时期的地缘社会
一 明清时期地缘社会的组织形式
(一)乡里组织
1.里甲组织
2.保甲组织
(二)乡约组织
(三)同乡社会组织
(四)乡村结社组织
(五)乡间集会组织
二 明清时期地缘社会的属性
(一)民间社会
1.地缘社会组织的存续空间在民间
2.地缘社会与国家在总体上具有二元分工的结构关系
(二)乡土社会
(三)熟人社会
(四)人情社会
三 明清时期地缘社会的职能
(一)完成职役
(二)治安管理
(三)公益经营
(四)解困赈灾
(五)教化正俗
(六)预防和调处纠纷
第二节 明清时期民间社会的纠纷
一 纠纷发生的社会场域
(一)家族关系
(二)乡党关系
(三)官民关系
二 明清时期社会纠纷的类型
第四章 里甲组织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旌善申明 睦教专所
一 旌善亭和申明亭的建置
二 旌善亭和申明亭的职能
第二节 宣讲法律 劝民不争
一 宣讲圣谕和法律
(一)宣讲内容
(二)宣讲方式
二 劝民为善,安享太平
第三节 举善抑恶 促民不争
第四节 治安互助 靖乡睦里
一 加强乡守治安,保障安宁环境
二 组织乡民互助,绝纷争于未萌
第五节 立规订约 防争息讼
一 制定乡规民约,明晰行为规范
(一)乡规民约的种类
1.“会众议约”型乡规民约
2.“告示”型乡规民约
3.“给示禁约”型乡规民约
(二)里规甲约实例
二 促订契约,以杜争端
第五章 保甲组织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孝友教化 劝止争讼
一 劝敦孝友
二 劝止争讼
第二节 宣讲律规 淳俗靖民
一 宣讲律令
二 宣讲保甲条例章程
第三节 禁暴戢奸 举善纠恶
一 禁暴戢奸,化民成俗
二 举善纠恶,和睦闾里
第四节 相生相养 劝警守望
一 相生相养的社仓
二 共存急难的劝警守望
第五节 设立章程 促订契约
一 制定章程,勉为良善
(一)巴县《团首牌甲条例》
(二)金山县《保甲章程》
二 促订契约,以杜争端
第六章 乡约组织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制定《乡约》 定期宣讲
一 定《乡约》与“讲乡约”
(一)定《乡约》,立规范
(二)“讲乡约”,行教化
二 “乡约”的纠纷预防效应
(一)承载“和谐”的价值导向
(二)有“法”可依,定分止争
(三)宣讲中灌输息争思想
第二节 宣讲谕律 睦邻和党
一 宣讲圣谕:敬长上、睦乡里
(一)明代宣讲“圣谕六言”
1.民间自办的乡约宣讲圣谕
2.官倡民办的乡约宣讲圣谕
(二)清代宣讲“圣谕十六条”和“圣谕广训”
1.对“圣谕十六条”中“和乡党以息争讼”的宣讲
2.对《圣谕广训》中“息诬告以全善良”的宣讲
二 宣讲律令:儆愚顽、和乡党
(一)宣讲“讲法律以儆愚顽”
(二)宣讲“和乡党以息争讼”对应律条
第三节 定期集会 增进乡情
一 乡约组织的定期集会
(一)民间自办乡约的集会
(二)官倡民办乡约的集会
1.听读告谕
2.听读乡约
3.举善纠恶
(三)官督民办乡约的集会
二 定期集会对纠纷的预防作用
第四节 互助互察 防争于未然
一 互助互济 防止穷极生滥
二 监督社会 消除纠纷隐患
(一)监督约众
(二)监督乡官
第五节 促订契约 避免纷争
一 明代乡约促订契约
二 清代乡约促订契约
第七章 同乡组织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制定公约 以防自乱
一 同乡会馆内部规范
二 同乡社会经商规范
(一)重庆的浙江会馆规约
(二)汀龙会馆行规
三 同乡社会综合性规范
(一)台湾鹿港泉郊会馆规约
(二)重庆“楚黄白花客帮”规约
第二节 宣教乡谊 讲信修睦
一 宣教内容:“崇乡谊,敦信义”
二 宣教方式:集会、碑刻、楹联
(一)碑刻
(二)楹联诗文
第三节 奉祀乡土神 凝聚同乡情
一 同乡社会所祀奉的乡土神
二 同乡社会祭祀乡土神的活动
三 祀奉乡土神的纠纷预防效应
(一)桑梓之谊,群聚而笃
(二)整肃人心,建立互信
(三)联情洽意,和谐四邻
第四节 同乡合乐 聚亲联谊
一 演戏同乐
二 宴请同乡
第五节 倡行义举 保障同乡人安居乐业
一 扶危济困
二 开办义学
三 助举丧葬
第八章 乡间结社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乡间结社预防纠纷的措施
一 订立协议,以杜纷争
二 互助互济,和谐双赢
(一)集资借贷与纠纷预防
(二)婚嫁丧葬会社与纠纷预防
第二节 “文会”对民间纠纷的预防
一 作为地缘社会组织的“文会”
二 文会对纠纷的预防
(一)“以名教相砥砺”
(二)定会规,弭纠纷
(三)定期集会,睦邻止争
(四)互助互济,缓释矛盾
第九章 乡间集会组织对社会纠纷的预防
第一节 “乡饮酒”对纠纷的预防
一 明清“乡饮酒”集会及其仪式
(一)明代复兴的“乡饮酒(礼)”
(二)“乡饮酒”的仪式
二 内睦宗族,外和乡里
第二节 “社会”对纠纷的预防
一 通过宣誓来教化和睦
二 通过祭祀、宴饮娱乐活动促进乡邻和睦
第十章 传统地缘社会的纠纷预防机制
第一节 预防纠纷的实际主体:地缘社会组织的领袖
一 大多数地缘社会组织领袖的共同身份:乡绅
(一)乡绅的构成
(二)地缘社会组织领袖与乡绅的关系
1.乡里组织中的乡绅
2.乡约组织中的乡绅
3.同乡社会组织中的乡绅
4.乡间结社集会组织中的乡绅
二 首领或乡绅在纠纷预防中的作用和表现
第二节 预防纠纷的理念:“和为贵”和“贵绝恶于未萌”
一 “和为贵”:和谐重于维权
(一)“和为贵”简释
(二)“和为贵”强调和谐重于维权
二 “贵绝恶于未萌”:预防重于调处
(一)礼法文化的规范效应
(二)纠纷的预防重于纠纷的调处
第三节 预防纠纷的方式:教化、救助、维权的结合
一 以教化为主导
(一)对“和为贵”与“讼害”的宣传
(二)普法教育:圣谕、律令和规约的宣教
1.普法教育的法律依据
2.宣讲内容
3.宣教措施
(三)集会
(四)举善纠恶
二 以救助为根本
三 以维权为保障
(一)订立规约或章程
(二)促订契约
结论
一 传统社会的组织形式与纠纷预防机制
二 民间社会预防纠纷是社会自治的反映
三 传统纠纷预防机制是健全现代纠纷预警机制的宝贵资源
四 转换中利用传统纠纷预防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
(一)预防纠纷理念的更新:从“和为贵”到“法治”
(二)地缘社会形态:从“五 大组织”到“两大委员会”
(三)预防纠纷的主导者:从“乡绅”到“民主选举的党员村干部”
附录
一 《教民榜文》
教民榜文
二 《乡规民约》明朝“体类”六则
1.《乡约》(乡规民约)
2.《禁六 畜作践禾苗约》
3.《禁田园山泽约》
4.《禁盗鸡犬约》
5.《禁盗田园果菜蔬约》
6.《禁盗笋竹约》
三 《巴县廉里一甲清正地方会簿》
设议清正会序
四 《巴县团首牌甲条例》
五 《金山县保甲章程》
六 《南赣乡约》
七 《六谕集解》(节选)
和睦乡里
勿作非为
八 《圣谕广训》(节选)
和乡党以息争讼(第三条)
合律
读律
讲约诗
讲法律以儆愚顽(第八条)
合律
读律
讲约诗
明礼让以厚风俗(第九条)
合律
读律
讲约诗
九 《宣讲乡保条约》
自序
信誓
告示
簿式
记善簿式
记恶簿式
和处簿式
悔过簿式
十 《泉郊会馆规约》
十一 《呈坎川文会会规》
序一 :?川文会原序①
序二 ⑤
序三 ①
序四 :川文会序①
会规
十二 《乡饮酒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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