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法律制度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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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任明出版时间: 2014-07-01ISBN: 978-7-5161-4519-7字数: 358千字浏览人数: 212次所属丛书: 科学基金管理法制研究丛书所属分类: 政治、法律 > 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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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 论
一 美国法律制度概述
(一)三权分立制度
(二)联邦与州的分权制度
二 美国法律分类及其科技法律系统
(一)美国法典
(二)联邦法规全编
三 美国国家科技资助与管理部门
(一)联邦政府直属机构
(二)联邦政府各部委、司局
(三)联邦政府特设部门
(四)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(NSF)
四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主要法源
第一篇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组织法律制度研究
第一章 职能与组织机构
第一节 职能
第二节 组织①
一 决策机构:NSB
(一)NSB的组成与职责
(二)NSB全体会议与下设委员会
二 NSF最高行政官员——主任
三 内设机构
(一)项目办公室①
(二)资助项目和合作协议处
(三)分工与合作支持部
(四)总法律顾问办公室
(五)总监察长办公室
第三节 特别法律授权
一 学术研究设施的现代化计划
(一)计划实施的一般规定
(二)计划实施的程序、指南和规划②
(三)计划实施的评估与优先政策
二 国家先进科技教育计划
(一)计划的目标
(二)计划的实施
三 国家研究设施计划
四 数学和科学教育合作计划
(一)计划的目的和实施
(二)受理申请的程序
五 罗伯特·诺伊斯奖学金计划
六 建立数学与科学的学习和教育促进研究中心计划
七 重大研究设备与设施建造计划
八 大学本科教育改革计划
九 少数民族服务机构的本科教育计划
(一)报告
(二)评估
十 国家科学奖章
(一)阿兰·沃特曼奖
(二)总统杰出科学数学教学奖
十一 小企业研发计划
十二 行政岗位中少数民族、女性、残疾人的就业计划
十三 鼓励少数族裔和残疾人参与科学和工程计划
十四 其他可行性研究和综合计划
(一)增进美国对东亚地区科学、工程和技术的了解计划①
(二)设立与“公众理解科学计划”有关的“公民科学计划”②
(三)有关研发资助数据差异的研究计划③
(四)向地球传输太阳能的可行性研究①计划
(五)采用同行评审制度的可行性研究②计划
十五 极地项目资助计划
第二章 利益冲突制度
第一节 概述
一 利益冲突的适用范围
二 NSF工作人员基本职业伦理原则②
三 NSF工作人员利益冲突的主要法律标准①
四 处理利益冲突的责任机构
(一)利益冲突咨询机构
(二)利益冲突处理机构
第二节 利益冲突的构成与认定
一 利益的界定
(一)经济利益
(二)其他利益关系
二 处理利益冲突的考量因素
(一)树立避免利益冲突的法律意识
(二)深刻认识利益冲突的不利影响
(三)工作人员的内部介入是造成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因
(四)回避制度是应对利益冲突的基本手段
(五)处理利益冲突时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
三 利益冲突的法定豁免③
(一)最小利益
(二)间接利益
(三)政策决定
(四)对NSB的服务支持
第三节 利益冲突的规制
一 对代表活动的限制
二 对介入计划和资助的限制
三 接受补贴或报酬的限制
四 寻求雇佣机会的限制
(一)回避制度
(二)例外规定
(三)NSF工作人员的资格恢复
(四)与竞争合同方进行雇佣讨论的特别规则
(五)访问行程
五 兼职、补贴、收入等限制
(一)兼职活动及收入
(二)外部补贴与福利
(三)对公务出差的非联邦资助
(四)非公旅行
(五)对内部信息的滥用
(六)参与NSF资助的会议和研讨会
(七)杂项限制
六 接受礼物的限制
(一)礼物、贷款和恩惠
(二)奖励和荣誉学位
(三)免费出席会议以及集会
(四)外国礼物
(五)工作人员间的礼物
七 对NSF工作人员参与政治活动的限制
(一)《哈奇法》的基本规定
(二)《哈奇法》的特别规定
八 财务披露义务
(一)高级工作人员的财务披露义务
(二)项目官员、审计员及法律工作者的财务披露义务
(三)报告接受部门
(四)提交报告中的违规与处罚
九 离职后的禁业规定
(一)一般规定
(二)一年冷却期的规定
第四节 利益冲突的防范:对游说的限制①
一 宗旨:规范基金使用
二 证明和披露
三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活动
四 其他人员的活动②
五 处罚和实施
(一)处罚方式和额度
(二)处罚程序
(三)规定实施
六 例外规定:国防特权
七 机构报告①
第二篇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制度研究
第三章 申请制度
第一节 申请主体
一 申请主体的类别
(一)大学、学院和其他非营利机构
(二)营利机构
(三)政府机构
(四)个人
二 对申请人的例外规定
(一)特殊项目
(二)国家或国际项目
(三)国际旅行奖
第二节 申请程序
一 申请方式和资助范围
二 申请的提交
(一)提交方式
(二)提交日期
(三)提交格式
三 申请文书
(一)简易文书
(二)完整申请
四 申请处理
(一)对于预申请的决定
(二)一般申请的结果
第四章 评审制度
第一节 同行评审
一 同行评审准则
(一)评审准则的形成与修正
(二)评审准则
(三)评审准则的适用
二 同行评审的程序
(一)基本程序
(二)主要形式
(三)评审人的遴选
(四)申请书的修改
(五)授权推荐
(六)向申请人提供的评审信息
(七)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布的限制
(八)纪律声明
(九)结果反馈与结论复议
三 对同行评审的再评审
(一)概述
(二)再评审的适用性
(三)再评审程序
四 对同行评审的审查
第二节 对评审结果的政府间审查②
一 NSB的职责及活动程序
二 NSB的评审与回应
三 主任的义务及例外规定
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
第一节 项目实施管理的总体要求
一 受资助者的整体责任
二 研究人员的责任
三 NSF的监督检查权力
四 受资助者的报告责任
第二节 项目变更管理制度①
一 研究目标、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的变更
(一)研究目标和研究范围的变更
(二)研究方法的变更
(三)项目延期及其他
二 PI/PD或co-PI/co-PD的变更
(一)变更的基本要求
(二)短期缺席
(三)长期缺席
(四)研究时间投入减少
(五)项目人员的撤除
(六)项目人员的变更
(七)对PI/PD单位调动的处理
第三节 技术报告要求
一 项目年度报告
二 项目结题报告
三 项目成果报告
四 最终技术性信息细目
五 资助结清
第四节 项目基金管理
一 资助基金用途的管理
(一)对工资或津贴的规定
(二)额外利益
(三)差旅费用
(四)其他直接费用
二 资助预算变更的管理
(一)OMB指令
(二)资助的改变和审批
第五节 项目记录和审计制度
第六节 研究场所的特殊管理制度
一 受资助者为单位时的要求
(一)发布无毒工作场所的声明
(二)制订无毒警醒计划
(三)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
(四)对无毒场所的确定
二 对个人受资助者的规定
三 违法行为认定及法律后果
(一)违法行为的认定
(二)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
第六章 成果管理制度
第一节 项目成果的专利权制度
一 NSF资助项目专利的主要法律依据
二 专利发明权利归属和分配
(一)项目发明专利权的基本分配原则
(二)申请人的专利权利和义务
三 联邦政府享有的发明专利权利
(一)政府取得发明所有权
(二)国家介入许可使用的权利
(三)对专利权人的特殊限制权利
(四)对公益性机构②的特殊限制的权利
四 专利权利分配的程序性问题
(一)申请人或发明人放弃发明权利的程序
(二)对同时受其他联邦机构资助的发明处理程序
(三)放弃和批准程序
(四)介入权的实施程序
(五)向NSF转让发明权利的程序
(六)行政复议程序
第二节 项目成果的著作权制度
一 有关政府信息的规定
二 《科学文献公共获取法》的内容
三 主要由联邦政府资助的作品的版权地位
四 NSF对研究成果的版权规定的细化
第三节 项目成果的转化制度
一 有关项目成果转化的主要法律依据
二 NSF小企业计划的技术转化制度
(一)小企业的优惠政策
(二)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规定
(三)高技术产业化的规定
第三篇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保障制度研究
第七章 科学伦理制度
第一节 NSF科学伦理法律制度概述
一 涉及重组DNA分子研究
二 涉及动物的研究
第二节 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科学伦理法律制度
一 适用范围
二 NSF的职责
三 机构审查委员会的组成、职责、工作程序
(一)机构审查委员会的组成
(二)机构审查委员会的功能与运行
四 知情同意制度
(一)受试者知情同意的一般要求
(二)对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的归档保存
五 人类受试者保护的例外规定
(一)缺乏明确计划的申请
(二)没有意识到涉及人类受试者而开展的研究
(三)对申请的评估和处理
(四)对联邦基金的使用
(五)终止或暂停支持:对申请的评估
(六)条件
第八章 对特殊主体的保护制度
一 《私权法案》
二 《康复法案》
三 《教育修正案》、《年龄非歧视法》和《促进平等就业》的11246号行政命令
第一节 禁止年龄歧视制度
一 消除年龄歧视的基本义务
(一)自我评估义务
(二)信息公开义务
(三)配合检查义务
二 NSF在消除年龄歧视方面可采取的措施
(一)资助前的审查
(二)受理举报
(三)移送调解
(四)展开调查
(五)守法审查程序
三 对举报人的权利救济
(一)举报人的民事诉讼权
(二)对受资助者的行为规制
第二节 禁止残疾人歧视制度①
一 对残疾人保护的一般规定
(一)歧视行为
(二)受资助者的义务
二 雇佣时保护残疾人的规定
(一)歧视禁止
(二)合理住宿
(三)雇佣标准
(四)雇佣前的调查
三 NSF资助项目的设施准入规定
(一)歧视禁止
(二)现有设施
(三)新建筑
四 几类项目中对禁止歧视残疾人的专门规定
(一)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的特别规定
(二)关于中学后教育项目的特别规定
(三)关于健康、福利和社会服务项目的特别规定
第三节 禁止性别歧视制度
一 对受资助者的基本要求
(一)采取统一表述措施
(二)防止种族与性别歧视的积极行动①
(三)自我评估措施
(四)一定的保证行为
二 关于在招生中反性别歧视的规定
三 关于在教育项目或活动中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
(一)特定禁止事项
(二)住宿安排
(三)课程设置
(四)进入地方教育局经营的学校
(五)对评估和辅导材料的使用
(六)资金援助
(七)对学生的就业辅导
(八)健康与保险福利及服务
(九)婚姻或生育的状况
(十)体育运动
四 禁止雇用中的性别歧视
(一)一般规定
(二)雇佣标准
(三)招聘
(四)报酬
(五)工作分类和结构
(六)劳工福利
(七)婚育状况
(八)广告
(九)雇佣前的询问
第九章 研究不端行为的规制
第一节 立法背景、法律渊源和特点
一 立法背景及法律渊源
二 NSF规制研究不端行为的法律制度的特点
(一)完善的法律体系与政策的规范性相得益彰
(二)法律法规与政策的透明性加强了公众的了解和监督
(三)明确的责任分工保证了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各司其职
(四)政策的可操作性保证了案件调查和处理的顺利进行
(五)政策的改进性保证了其适应性
(六)对研究不端行为处罚的严厉性起到威慑作用
第二节 研究不端行为的构成、处罚及主体责任
一 研究不端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
(一)“研究”的法律界定
(二)“不端”的法律界定
(三)研究不端行为的法律构成
二 对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罚种类
(一)行政处罚方式
(二)临时行政措施
(三)行政处罚的法定情节
三 规制研究不端行为的主要主体及其职责
(一)NSF规制研究不端行为的职责及其内设部门分工
(二)申请人规制研究不端行为的职责和要求
第三节 处理研究不端行为的法律程序
一 概论
二 举报与受理程序
(一)举报的提出和受理主体
(二)对举报的处理
三 调查程序
(一)调查告知程序
(二)OIG的主要调查活动
(三)NSF临时行政措施的程序
(四)申请暂缓NSF的调查程序
四 处理与救济程序
(一)调查表明不存在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
(二)调查表明存在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
第四节 对研究不端行为的法律预防
一 申请人职责
二 法令遵守方案的要素
第十章 信息管理制度
第一节 国家安全信息的保护制度
一 安全项目与信息分级的机构
(一)安全项目
(二)信息分级机构
二 信息的分级密存与解密
(一)派生分级
(二)降级和解密
(三)强制解密审查
三 密存信息的获取限制与例外情况
(一)分级人员对分级信息材料的获取
(二)特定人员对分级信息材料的获取
第二节 会议信息管理制度
一 闭门会议的规定
(一)闭门会议的条件
(二)可不予公开部分的材料
二 闭门会议中的信息公开
(一)笔录或录音的公开
(二)会议的公开声明与更改
三 对NSB执行委员会的适用
第三节 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制度
一 对信息获取申请的处理
(一)获取信息申请
(二)对获取记录请求的回应
(三)记录的修改
二 排除适用
(一)涉及伙伴关系及其他资助
(二)特定的OIG文件汇编
(三)特定的OIG和ACA文件汇编
(四)对研究不端行为的调查
(五)人员安全措施审查
(六)就业申请人
(七)统计记录
(八)其他记录
第四节 证词和官方记录在司法程序中的使用制度
一 适用范围
二 NSF或美国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
三 自然人间的诉讼
(一)证词和记录的出示
(二)作证时要遵守的程序
第五节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
一 申请使用信息的条件
二 对申请的处理
(一)对申请的管理
(二)协商和推荐
(三)拒绝通知
三 对使用信息申请的处理
(一)一般规定
(二)特殊情形
(三)加快处理
(四)对申请的处理
四 豁免项目
(一)可豁免于披露的记录或信息
(二)被豁免部分的删除与告知
五 商业信息
(一)关于商业信息的定义
(二)对商业信息的指定
(三)商业信息的披露豁免
(四)有关信息公开的诉讼的告知
六 申诉
(一)对拒绝的申诉
(二)对申诉的处理
七 费用
(一)费用种类
(二)对费用收取的限制
(三)对预计超过25美元的费用的通知
(四)提前支付
(五)费用的减免
(六)与费用有关的其他方面
第四篇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极地项目特别制度研究
第十一章 极地项目管理制度
第一节 南极考察探险制度②
一 适用范围
二 环境保护通知
三 应急方案
第二节 南极陨石收集制度②
一 适用范围
二 收集南极陨石的限制
三 信息提交
四 例外规定
第三节 南极动植物保护制度①
一 适用范围
二 被禁止的行为与例外规定
(一)被禁止的行为
(二)例外规定
三 对南极动植物保护的许可制度
(一)许可制度概述
(二)南极本土哺乳动物、鸟类、植物和无脊椎动物的许可证
(三)受特别保护的哺乳动物、鸟类和植物物种的许可制度
(四)南极特别保护区进入许可
(五)向美国引入和从美国输出
(六)对非南极本土植物和动物的引入
第四节 对南极部署前的体检程序①
一 医疗体检
二 体检标准
三 豁免程序
第十二章 极地项目环境保护制度
第一节 遵守《国家环境政策法案》①
一 执行机构:环境事务委员会
二 要求环境评估的行动和绝对性排除
三 编写EA时的义务和程序
四 编写EIS时的义务和程序
第二节 极地行动的环境评估②
一 初步环境评估
二 准备环境文件的一般性规定
(一)准备环境文件应考虑的因素
(二)预先评估
(三)排除情况
(四)与其他委员会、办公室和联邦机构之间的协调
(五)环境文件的类型
(六)资金义务
三 初步环境评估①
(一)评估内容
(二)进一步环境审查
(三)向公众公开
四 综合环境评估
(一)评估范围
(二)CEE的内容
(三)CEE草案的发布
(四)最终CEE
(五)对所拟行动的实施
五 环境文件的修改
六 通知
七 监测
八 紧急情况
第三节 极地废弃物处理①
一 被禁止的行动与例外规定
(一)被禁止的行动
(二)例外规定
二 许可制度
(一)许可证申请
(二)一般发放标准
(三)许可证管理
(四)许可条件
(五)审查、修改、暂停和撤销
三 废弃物的包装、密封及储存
四 废弃物的最终处理
五 对USAP废弃物管理
六 对污染物的重新认定与重新分级
(一)年度审查
(二)最初决定的公布
(三)对污染物的指定和重新指定
七 紧急事件
第十三章 极地项目的救济:以听证制度为核心
第一节 概述③
第二节 提交与送达①
一 诉状和文件的提交和送达
(一)诉状和文件的提交
(二)诉状和文件的送达
二 裁决、决议和决定的提交和送达
第三节 普通程序①
一 动议②
二 行为与措施
(一)出庭
(二)干预
(三)处置
(四)“法庭之友”制度①
(五)合并
(六)分开
三 控诉与答辩
(一)控诉
(二)答辩
四 缺席决议①
(一)可认定缺席的情形
(二)缺席决议的形成
(三)缺席决议的作出
五 听证会预备会议
六 驳回决定
七 听证会日程的确定
八 最初决定
(一)提交和内容
(二)罚金的支付
(三)最初决定
(四)重新听证的请求
第四节 证据与证明①
一 证据
(一)对证人的询问
(二)核实陈述
(三)宣誓书
(四)展示物
(五)正式通知
二 异议和证明提供
(一)异议
(二)证明的提供
三 举证责任
四 提交记录文件
第五节 申诉与审查①
一 诉讼期间裁决的命令
二 对最初决定的申诉或审查
三 有关申诉的最终裁决
四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
第五篇 附 论
附 一 《美国法典》目录
附 二 《联邦法规全编》目录
附 三 申请书格式
附 四 索 引
A
B
C
D
E
F
G
H
I
J
L
M
N
O
P
R
S
T
U
V
附 五 研究不端行为惩处的案例
附 六 对合同、拨款、贷款和合作协议的证明
附 七 对贷款担保和贷款保险的声明
一 法规
二 著作与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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