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社会科学年鉴系列图书编纂体例规范(修订版)
中国社会科学年鉴系列图书编纂体例规范(修订版)
说明:本次修订的《<中国社会科学年鉴>系列图书编纂体例规范》,是在进入年鉴工程的各年鉴已确定的体例规范的基础上编写的。旨在提高年鉴学术规范性,形成品牌影响力。鉴于年鉴工程涉及年鉴较多,本规范本着有利于执行、有利于统一的原则,主要针对当前学术年鉴编纂体例中不够清晰的方面进行规范,已形成共识的不再重复。
一、学术年鉴编纂的基本要求
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、出版导向、学术方向。
第一条 学术年鉴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务院2011年3月19日颁布的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不得出现主张历史虚无主义、文化虚无主义、普适价值论、宪政民主、新自由主义、公民社会、新闻自由等错误倾向的内容。
第二条 学术年鉴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论导向,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,发挥层次高、规范性强、社会影响力大、国际影响力强的整体优势,打造学术年鉴出版板块,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各研究领域的发展,促进中国学术走向世界。
第三条 年鉴编纂单位要确保年鉴内容享有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人的授权。遵守国家保密规定,学术年鉴中的内容是否涉密由供稿单位负责审查。
第四条 学术年鉴要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,记述学术发展过程中的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材料、新表述、新成果等,坚持分析鉴别,去伪存真,剔除糟粕,吸取精华,尽量选用有独创见解的、科学性较高的知识信息,为文化建设提供精神思想源泉。
第五条 学术年鉴要展现优良学风,内容应全面、系统、客观、准确、精炼,文字应朴实无华。应围绕资料性工具书的本质要求,以高质量的条目编纂为核心,追求科学规范,靠事实和资料说话,杜绝以文章汇编形式编纂年鉴。每部学术年鉴(2个年度以上的合订本除外)控制在120万字以内。学术年鉴要支持创新,鼓励年鉴增加原创性内容。
二、学术年鉴栏目设置要求
第六条 学术年鉴的主题篇目或类目、栏目按内容分类,包括:重要文献、领导讲话、特载、制度法规、学科综述或研究综述、专题研究、学术热点或年度热点、课题动态、研究生教育、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著和课题)、人物、统计资料和数据、大事记(年表)、学术动态、附录、索引等。
第七条 学术年鉴篇目、类目、栏目设置,各学术年鉴可根据学科特点,择其中部分栏目组织编纂。其中重要文献、法规制度、研究概况、学科综述、统计资料与数据、成果、大事记、学术动态、索引等为各学术年鉴不可缺少的部分。各学术年鉴也可在以上栏目要求的基础上,增设其他篇目。年鉴栏目应该长期保持稳定。
三、学术年鉴编写规范要求
第八条 学术年鉴的正文写作为记实性较强的说明文体与记叙文体结合。学术年鉴文体语言的总体要求是:严谨、准确、简洁,并适当讲求文采。学术年鉴使用现代汉语书面语,包括少数已在现代汉语中常见的古汉语。不使用文言文或半文半白的语句,也不使用口语和俚语。学术年鉴的文字一般不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(涉及古代人名、地名、书名中的繁体字、异体字,如果使用简化字会发生歧义或引起误会的,可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)。学术年鉴的用字、用语、标点、标题阶次、名称、时间、数字、符号、引文、图表、地图、计量单位、公式、注释、外文等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九条 年鉴条目按一事一条撰写,由标题、正文、作者署名(资料来源)组成,一般应具有时间、地点、事件(人物)、原因、结果5要素;年鉴条目一般不作历史回顾和对今后的推测;条目标题应力求精炼,使用肯定语气的过去式和完成式。倡导编纂图文并茂的重点条目;条目写作应在体裁、语言文字、称谓、时间表述、数字表述、计量单位、书写格式等方面统一;综合性条目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,单一性条目一般不少于100字。
第十条 作为资料性工具书,各学术年鉴除目录外,还应编制规模大、标引深度强的主题索引(内容分析索引)(以学科关键词为主题)或词语索引,建立健全索引体系。
第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,学术年鉴辑录的资料,其上限是该年的元旦,下限是该年的年底。
第十二条 学术年鉴各类题裁的编纂要求
1、领导讲话、特载、重要文献——应对本学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、指导价值,反映本学科的重大问题;作者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。
2、制度法规——收录年度涉及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有关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。
3、学科综述或研究综述、专题研究——作者应在本学科有权威影响力;内容上既要有充分的回溯,也要有适当的展望与预测。
4、学术热点或年度热点——介绍本学科领域年度新观点、热点、新概念、有影响力的人物和作品。
5、课题动态、研究生教育、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著和课题)——提供课题立项、研究进展、结项情况、研究生教学计划、毕业论文情况,科研成果的统计数据、主要观点、学术影响。
6、人物——及时宣传报道本研究领域的重要人物;应将人物的姓名、生卒年月、籍贯、主要经历、主要贡献、评价记录清楚。
7、统计资料和数据——收录本学科领域各项权威调查结果和统计数据。
8、大事记(年表)——以本学科专题内容为主题编写;应具有便览性、检索性和学科指南作用;条目应简洁、明了、准确、客观;应把时间、地点、事实、数据交待清楚。
9、学术动态——简介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学术活动;本学科领域的新发展、新成果、新观点、新发现、新方法、新人物。
10、附录——原则上应包括在本学科有影响力的主要科研机构的研究专长、地址、负责人、知名学者、电子邮箱等内容,信息应便于读者查访。
11、索引——它是通过阅读年鉴的文章和条目内容,在其中提炼出有资料价值的材料,用具体词或词组体现出来,这个词或词组起着揭示某一主题的作用,成为主题词,然后将主题词作为标引词按一定规律分类编排,成为索引。
四、学术年鉴版式规范要求
第十三条 为了使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年鉴形成出版品牌效应,学术年鉴的封面版式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设计编排,必须标有“中国社会科学年鉴”的标识和文字,院学术年鉴评审委员会对年鉴封面有最终解释权。
第十四条 各学术年鉴可通过凡例、卷首语、序言、前言、编辑说明、跋、后记等附件说明年鉴编纂的有关情况。
第十五条 学术年鉴的卷首可登清晰度高、颜色准确的彩色图片4—8页,约照片12—40幅。重点反映年度学术重大成就和重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表现的内容。图片后附简要说明。
第十六条 为方便对外学术交流,学术年鉴要有英文目录。
五、其他要求
第十七条 本体例规范经学术年鉴评审委员会、科研局审定后执行。
第十八条 院学术年鉴评审委员会对本规范有最终解释权。
六、近年来学术年鉴编辑中遇到的常见问题
1、为保证文献的准确性,转载文章,必须按原出版单位出版时原文进行转载,包括参考文献的格式,不得使用作者发给出版单位的“原稿”。如作者要求改动,要注明哪些地方进行了订正。
2、学报社科版的编排格式要固定。根据一刊一号的实际,各学报社科版的刊号是惟一的,故学报社科版的编排格式如下:
“《重庆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” 。
3、国家领导人的作品、法律法规等严格遵照原文,不擅自改动,包括标点符号。
4、标点符号有时仅仅全文统一,有时还要全书统一。如连接号有时用“-”,有时用“~”。 但国家领导人的作品、法律法规等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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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
2018年9月